1999年12月15日,“奥美定”经药监局批准试生产,2000年12月28日正式批准生产。
2002年底药监局明文规定:只有具备级以上的综合医院才有条件实施“奥美定”置入与取出手术。
2003年起,药监局开始全面清查“英捷尔法勒”,禁止它在我国继续进口和销售。自此,国内市面上合法的注射式隆胸产品只剩下“奥美定”。
2006年4月30日,决定撤销奥美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,全面停止其生产、销售和使用。
2006年8月,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警告:“奥美定”消费者在取出时一定要慎之又慎,抽取“奥美定”一定要去具有整形外科条件的三级甲等以上的医院。
2007年3月总院新出台《总医院注射隆胸后处理规范》,为广大“奥美定”受害者提供标准治方案,避免二次伤害。